县长信箱
您当前所在位置:
首页 > 县长信箱
诉求内容
房屋里的东西 | ||
2019-01-30 01:41:15 | null | |
张庄镇崔寨大夹河副360号!房屋编码4-101。崔寨大夹河农村房屋没房产证,产权暂时查不明。自从丈夫去世后公婆不让住这栋房屋,虽然房屋产权不明,这栋房屋是婚后我跟丈夫孩子共同居住的,里面的所有物都是结婚装修维修的,内有结婚后的全部物品,孩子的全部物品,包括(婚前嫁妆,合齐子,等陪嫁,孩子送中米娘家给孩子买的玩具,床,衣服鞋子被子等物品,婚后个人所有物孩子衣物等其他物品。)政府哪个部分能帮忙说说吗?想回去住,公婆不让住?拿里面个人物品和孩子物品不让拿,虽说房屋产权不明,公婆强行霸占儿媳婚前婚后,孙子跟儿媳所有物,就算房屋产权不明。公婆也算强行霸占吧,如果我想拿房屋里的物品,我该找政法委员会,还是去信访?政府有哪个部分能帮忙调和调和吗?有可以仲裁的冲裁委员会吗? |
受理回复
2019-01-30 | ||
同志: 您好!您的信件已收悉,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解决。 |